1、职工向本单位会计提出申请,并将支取有关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及个人身份证一并提交; 2、会计持单位出具的证明信及个人手续,到大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; 3、"中心"验证、审批、备案; 4、单位会计持审批的手续到受委托银行支取现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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