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上述职责,“中心”内设3个科室和12个管理部。
(一)办公室
负责“中心”的行政事务管理、文秘、人事劳动工资和后勤管理,做好上情下达,下情上报工作,具体承担内务综合管理,对外联络、来信来访、政策调研,组织协调有关会务;负责“中心”的党务,党风廉政建设、政治思想工作和“中心”机关以及直属单位的群团组织、计划生育工作;负责“中心”的机构编制人事(含离退休)管理和劳动工资管理。管好机要文件及保密工作。负责各级人大代表、政协的议案、提案办理;承担“中心”的后勤管理和内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。
(二)信贷管理科
负责拟定全州住房公积金信贷内部控制管理体系方案并组织实施;制定全州信贷计划,各类风险的预案、预警、监测、检查和分析;负责州市营业网点的信贷业务,包括信贷的调查落实、审批、签发贷款委托书等;负责监督检查全州信贷业务的合规性;负责全州专职贷款审批人资格认定及相关管理工作;根据全州信贷业务风险与业务管理状况,对信贷政策调整提出建议,对不良贷款与抵债资产的价值认定;具体负责与受托银行联合进行资产保全业务运作管理;负责“中心”不良资产、抵债资产的管理、经营、盘活和处置;负责“中心”资产保全业务相关工作的指导、检查、监督;组织业务交流和人员培训;负责“中心”法律事务的组织和管理,为“中心”提供法律咨询,向“中心”领导提供法律信息和建议;负责州“中心”及大理营业网点的各种诉讼和仲裁工作,指导各县管理部的诉讼与仲裁等。
(三)信息综合管理科
贯彻执行国家会计法律法规、财经政策、制度和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办法;负责全州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业务的运作管理;负责管理“中心”的财务、固定资产工作;组织管理全州住房公积金核算稽核;指导、检查、监督各管理部的会计业务工作,定期对全州各网点的会计核算进行检查监督;负责全州各种会计凭证、账表、缴存凭证、印鉴的使用管理;负责会计报告的编制、审核、汇总,统一会计信息传递。负责全州有关住房公积金统计信息的收集、整理、上报和发布,运用统计调查分析方法对全州经营管理中的重点、热点问题进行专题调查分析,对所获得的数据信息进行分类、汇总、摘编、建档等。
(四)十二个管理部
州级(含大理市)、祥云县、漾濞县、永平县、云龙县、洱源县、剑川县、鹤庆县、宾川县、弥渡县、南涧县、巍山县分别设立管理部为州“中心”派出机构。承办辖区内住房公积金归集、提取、偿还、使用的职能。办理住房公积金的个人住房贷款业务。具体负责辖区内住房公积金审核、归集、转移、支取、偿还的管理以及记载工作;负责辖区内的缴存单位、缴存职工覆盖面的扩展工作,督促辖区内住房公积金的按时汇缴;负责辖区内住房公积金的核算;负责按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计付利息,组织辖区内住房公积金的年审工作;负责辖区内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政策宣传,执行住房公积金信贷计划;负责辖区内住房公积金的信贷咨询,借款人资格审查;负责借款用途,抵押物等情况的调查落实,为信贷决策提供依据;负责办理《委托贷款通知书》;负责对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的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;负责贷款利息清收,委托贷款的回收等工作。
|